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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

黑龙江笨贼偷了11条藏獒以斤算钱卖给狗肉档

东北网报道,有个化名叫王元的笨贼,偷了他人11条价值22万元(人民币,下同)的藏獒,但他有眼不识泰山,按一般狗肉价卖给狗肉档,得款2000元之后逃去无踪,事发一年后,终于被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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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年28岁的王元在2011年受雇于松北区松北镇一户村民家打工,为其养藏獒。王当时28岁,仅小学程度,没有固定住所和职业。利用工作之便,王元和藏獒“混熟”了,开始打起它们的主意。利用藏獒对他的顺从,在2011年12月30日晚,王元与另一工人雇了一辆面包车,在该村民家院内盗走了11条藏獒。随后,他们把藏獒运到黑龙江宾县销赃,按狗肉价格卖给当地一狗肉商贩,从中获利2000余元。

去年11月12日,王元被辽宁丹东市警方抓获,4天后被押解回哈尔滨并刑事拘留。经鉴定,11条被盗藏獒价值人民币共22.6万余元。东北网报道,近日,松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主犯王元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

黑龙江发生藏獒被偷当狗肉卖的事件,并非单此一桩。去年9月齐齐哈尔市富裕县一老汉错把偷来的藏獒当成了一般人家养的笨狗,结果价值万元的藏獒被以500元的价格卖掉,成了人们的盘中餐。

报道指去年9月16日,富裕县公安局友谊派出所接到富宁沙场的宋某报案,称一条价值万元的黑色藏獒被人偷走了。一位出租车司机证实,在案发当日上午,看到一老汉牵着一条大狗奔富裕县城方向走去,时隔几日,民警从一个体屠宰点获得线索,找到了这名男子,该人称自己所杀的狗是花500元钱,从一个姓樊的老汉手里买来的。他买来狗后,杀完了已经卖给了附近狗肉馆,民警最终将樊老汉找到。

据樊老汉讲,案发当日他四处闲逛,在富宁沙场看到一条黑色的大狗,而且这条狗性情比较温顺,于是他就把狗牵走了。他在县城遇到一个收狗的人,就以500元的价格把狗卖了。当民警告知樊老汉,这条狗是一条藏獒,价值1万多元钱时,樊老汉顿时就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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