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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校车坠河遇难学生家长被强迫签补偿协议

29号,湖南省政府批准成立衡南“12.27”重大交通事故调查组。调查组要求,与此次事故有关的衡南县相关部门官员,不得随意离开衡南,随时待命接受调查组问话。与此同时,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这起事故挂牌督办。据《新京报》今天的报道,另一方面,据多名遇难学生家长昨天反映,事发后当地政府曾动用大量警力,强迫家长们签字同意官方的补偿协议。但衡南县副县长肖六中却声称,当时调派大量警力是为了维护医院的工作秩序,并没有强迫村民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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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又说,29号,王元福、王诚国等多名遇难学生家长告诉该报记者,27号晚上和28号凌晨他们曾遭到当地政府的威胁,在大量警力的压制下,被迫签字同意接受这份补偿协议。“现场都是全副武装的警察,当地政法委姓吴的书记说,你们签字也要把尸体拉走火化,不签字也要拉走火化”。王元福说,当地官员甚至还提出,先签字的奖励1万块钱。此外,网络上昨天也有消息称,当地警察拿着警棍强迫村民们签字。

对此,遇难学生家属龙顺良说,当时警察与部分家长确实发生了冲突,并向记者展示了自己手上在拉扯中导致的伤痕。不过,衡南县副县长肖六中却表示,由于当时现场出现了一些“不明真相者”,为了维护医院的工作秩序,当晚确实曾调动了大量的警力,但并未强迫家属签字,签字都是家属们自愿的。

针对本次事故的问责和善后工作,有评论写道,湖南省衡南县“12·27”校车坠河事故发生的当天深夜,衡南县教育局局长等6名责任人就被免职;第二天,遇难学生家属被要求签订补偿协议,每人将获补偿18.8万元。追究事故的原因,衡南县教育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证实,对当地小学用三轮车接送学生,他们半年前已知情,但劝阻无效,相关情况上报县政府之后便没有了下文。《南方都市报》上作者晏扬的文章说,免职、补偿、表态,这起悲剧的善后处理速度不可谓不快。但这就够了吗?

我认为,这起校车坠河事故还缺少两个最重要的“善后”:一、死多少人才能让地方主官丢掉乌纱帽?二、14条幼小生命能否换来若干校车经费? 衡南县教育局局长等6名责任人被免去职务,这是理所应当的,但还有县政府呢?三轮车当校车这个问题,上报到县政府后便没有了下文,这是谁的责任,是谁的不作为甚至是失职、渎职?14条幼小生命死亡,这起发生在当地政府管辖区域的惨剧,为何没有政府主官为此承担责任?

第二个问题。事故发生后,从教育部到湖南省、衡阳市再到衡南县,表态、开会、补偿、究责、整治“黑校车”,却唯独没有任何一方提及将采取什么措施来解决校车问题。没有了“黑校车”,孩子们以后乘坐什么交通工具上学?其实,“黑校车”之所以出现并受到家长和学生的欢迎,无非是因为没有正规校车,没有正规校车无非是因为缺钱    是的,缺钱,在教育投入上我们似乎总是缺钱。

人们不禁要问的是,这14条幼小的生命能否换来若干校车经费?这不仅是对衡南县、衡阳市、湖南省而言,更是对这个国家而言,对各级各地政府而言,正如有评论呼吁的,要建设全国性“校车工程”。但钱的问题怎么解决?很简单,把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提高到政府早就承诺的4%,并辅以有效的监管,就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问题。事实上,我们缺的不是钱,而是决心和执行力,“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没有从口号变成行动。三公消费每年花掉多少钱,贪官污吏每年贪污多少钱,形象工程每年浪费多少钱,这些方面的“支出”为什么就降不下来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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