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主要内容
香港/司法

香港前流行歌手因煽动叛乱罪被判入狱两年以上

周四,一名转型为民主活动人士的前香港歌星,在对煽动叛乱和洗钱罪名进行有罪辩护后,被法庭判处两年以上监禁。

2019年6月8日,民运人士在香港示威。
2019年6月8日,民运人士在香港示威。 REUTERS - Tyrone Siu
广告

香港前粤语流行男孩乐队“E-Kids”成员阮民安(Tommy Yuen)是2019年香港民主抗议示威活动中的狂热支持者。法新社指出,这一抗议活动遭到北京的镇压,此后北京实施了香港国家安全法。

香港当局最近还利用英国殖民统治时期的煽动叛乱罪来监禁抗议者和活动人士。

周四,香港法官 Ernest Lin 裁定,被告利用自己流行音乐歌手的知名度传播反政府信息,对社会造成了“危害”,并判处他 26 个月监禁。

43 岁的阮民安2022 年 2 月被捕后,在押侯审。 他在上个月承认有罪。

法官在裁决中认定,阮民安出于自我推销和牟利的目的,在社交媒体上发帖“煽动”公众的不满。

据法官称,这位前歌手在一些信息中对一名警察的死亡感到兴奋,并嘲笑一名负责国家安全案件的法官。

这位前歌星还被指控和妻子一起编造了一名被控参与暴乱的 19 岁抗议者的虚假故事,来筹集捐款。 据检察官称,阮民安洗钱近 72 万港元(92,000 美元)。

自2020年以来,香港已有30多人被指控犯有煽动叛乱罪,其中大多数是普通公民。

煽动叛乱罪涵盖具有“煽动意图”的行为、言论和出版物,包括鼓励“不满或不满”、宣扬“恶意情绪”和煽动暴力。

 这一罪行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对北京实施的煽动叛乱罪和国安法的“过于宽泛的解释和任意适用”表示担忧。

香港官员则坚持这一项法律的必要性,认为它是在 2019 年动乱后恢复了秩序和稳定。

电邮新闻头条新闻就在您的每日新闻信里

下载法广应用程序跟踪国际时事

分享 :
页面未找到

您尝试访问的内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