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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

施明德呼吁废止性别变更须摘除性器官的规定

台湾前民主进步党主席施明德今天呼吁废止性别变更须摘除性器官规定;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丁守中表示,将跨党派连署提案。

台湾前民主进步党主席施明德
台湾前民主进步党主席施明德 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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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权日,施明德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男性要切除阴茎、睾丸,女性切除子宫、卵巢,需经如此残酷、不人道行为才能领得政府发给「所谓文明社会的文件」,中央社报道,施明德呼吁内政部立刻终止这种残酷行为。

台湾内政部2008年颁布行政命令,规定性别变更须摘除性器官与精神专科医师精神鑑定。内政部户政司职责是户籍登记,变更性别登记一定要有其他权威单位证明,一直与卫生福利部协调相关配套措施。

丁守中表示,立法院2009年三读通过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施行法,明白规定性别认同是最基本人权,绝不容许内政部严重侵害人权的行政命令存在,相信朝野立委都会要求马上废止这种不人道、违反国际公约的行政命令。

台湾性别不明关怀协会秘书长叶若瑛希望内政部立即修正行政命令,最少移除强制手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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