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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粉”被投诉廉署拒查梁振英竟要举报者道歉

在香港,举报高官涉违法的人,命运已越来越像大陆的举报人,随时遇到麻烦。特首梁振英11日出席社区民众大会时表示,香港有政党对他的班子的两名成员可能涉嫌违法向廉政公署举报,两人在辞职之后都获得廉署不起诉,梁振英乘势为该两名下台的“梁粉”喊冤,反要举报者向两人道歉。

香港特首梁振英2013年1月16日
香港特首梁振英2013年1月16日 Reuters/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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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这个说法引起社会很大反响,多个学者以及前任廉署官员对梁的“道歉论”大表震惊,指言论有违法律制度。身为举报者的民主党林卓廷更认为梁振英迹近恫吓投诉人。

属于梁振英圈中密友而有“梁粉”之称的前市区重建局主席张震远,以及前行政会议成员林奋强,前者因被指涉嫌利用职权获得地产商一笔低息贷款,后者则因涉嫌利用内幕消息出售豪宅获利,两人先后被民主党的林卓廷向廉署提出投诉。

但经过大半年的调查之后,律政司和廉署均认为证据不足而决定不起诉林奋强;廉署更因为有关张震远的投诉“建基于传媒报道”,决定停止调查。

梁振英11日展开首场落区活动,未听意见之前,就先宣读一篇措辞强硬的声名,主动反击近日有关梁班子的负面新闻。梁批评有传媒在林奋强辞行政会议职位后指“梁班子又倒一个”是“反智”、有违事实,更批评向廉署举报林奋强、张震远的人没有向当事人说抱歉。

对此,举报人林卓廷说,要求举报涉贪案件的投诉人道歉是天方夜谭,等同恫吓投诉人,反问日后报案人是否要确保案件成立才可投诉。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陈文敏批评梁的“道歉论”有违法律制度,指廉署的举证责任较高,廉署指无足够证据检控不代表对方清白,亦不代表当初举报者无合理怀疑,直指梁混淆概念,将廉署终止调查的个案等同是举报者诽谤。他又说,梁如要证明政党诬告,举证责任将在他自己身上。

前廉署总调查主任查锡我强调,廉署过去一直鼓励市民遇怀疑贪污案要挺身举报,市民刻意虚报须负上法律责任,政府不应要求报案人道歉,会窒碍市民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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