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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专栏

日中是否能共同开发东海油气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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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首相安倍晋三7月28日在参议院的特别委员会会议上说:遗憾的是在南海,中国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填海造地。在东海油气田的问题上,也有不遵守2008年的协议的状况。让日美同盟发挥更大的机能,加强抑制力,让中国理解,不能倚仗自己力量大改变现状,互相推进和平的发展才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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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7月22日公布了中国在日本主张的东海“日中中间线”附近推进新的天然气田开发平台的图片、信息。舆论认为:日本政府自此举是为了对中国单方面开发资源进行牵制,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23日在记者会上呼吁,基于两国2008年6月就资源共同开发达成的共识,重启长期中断的东海油气田共同开发相关条约谈判。这是动向都表明:日方担忧,倘若中方“单方面”推进开发,日本“不仅会蒙受经济损失,也存在开发设施被用作军事基地的风险”。

日中两国2008年就春晓(日本名:白桦)油气田等的共同开发达成了协议,但由于东海发生撞船事件,谈判陷入了中断,而在今天这种新的形势下,日中还有没有共同开发东海油气田的可能性?而共同开发会给日中带来什么样的政治效果和经济问题?十分引人注目。

中国从1974年就在东海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测,并发现了多个油田。2003年5月,日本提出,由于白桦油气田距离日中中间线仅5公里,因此在该地区的大规模开采会导致吸聚效应,由此日方利益会受到损害,因此日本抗议中国的单方面行动,要求中国停止开发。

日中在此问题上争吵不休,并进行了多次谈判,还提出了“共同开发”的设想。2008年6月达成如下共识:1、日本企业向开发春晓(日本名:白桦)的中国企业投资,关于投资比例和权益分配将在今后进行讨论。2、在龙井(日本名:翌桧)油气田南侧跨越日方主张的日中专属经济水域(EEZ)“日中中间线”的广阔海域,设立“共同开发区”,在共同开发区内进行共同开发。达成“共同开发”协议的地区,是位于油气田龙井南部约2700平方公里的海区,操业权与权益比例采取以“互惠原则”为基础的对等原则。

在如何划分日中专属经济水域问题上,中国一贯认为: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东海海底的地形和地貌结构决定了中国大陆领土的大陆架自然延伸至冲绳海槽,该海槽是中国大陆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和日本琉球群岛的岛架之间的天然分界线。日本则主张:采用等距离中间线来划分日中两国之间的东海日中专属经济水域。但是2008年日中所达成的共识指出:在双方实现界线划定之前,双方一致同意在不损害对方法律立场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并且朝着这样的方向已踏出了一步。

2010年5月下旬,中国总理温家宝访日时,与时任日本首相的鸠山由纪夫达成共识,尽快启动东海问题原则共识政府间换文谈判。该年7月27日,日中两国首次东海油气田问题原则共识政府间换文谈判在东京举行。

但是2010年9月7日,日中舰船在钓鱼岛水域相撞,谈判因此中断。

而现在日方认为在日中没有进行进一步谈判的情况下,中国单方面推进了此地区油气田的建设,《日本经济新闻》报道称,针对日本政府公布的油气田平台的14张图片和地图,东京财团研究员小原凡司认为,“目前还不能作为军事设施利用,但海上平台很容易转为军用”,同时他还称,“构造物数量很多。资源开发是否需要如此众多的数量,存在疑问”。日本防卫相中谷元也言及如果在设施上安装雷达有可能转为军用。

这些问题的提出,将使油气田问题在今年9月初举行日中首脑会谈时,必然成为讨论的议题,而日中在2008年已经达成了共识并在2010年进行了换文谈判,因此在日中首脑会谈以后,重启该谈判已成必然,而在钓鱼岛所有权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的情况下,东海问题已经变得更加敏感,因此新的谈判会不会再涉及钓鱼岛水域的共同开发问题,而共同开发议题本身是否还能继续下去,都令人十分关注。

而在经济上,石油和天然气的探查,需要投入巨大资金,不挖就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因此是要承担巨大风险的。承担如此巨大的风险而得到地下资料,对于中国石油公司来说是最高企业秘密,不会轻易提供给日本,但是目前日本还没有自己的调查资料,中国会不会向日本方面提供这些资料,而日本在没有确切的资料的前提下肯不肯贸然投资,也将成为今后谈判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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