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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专栏

日中首脑会谈以后的钓鱼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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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当地时间10日中午,在人民大会堂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举行了会谈。会谈本身没有具体谈到钓鱼岛问题和靖国神社问题,但是安倍在会见后对媒体说,他向习近平建议,为避免偶发性冲突,应尽早建立日中海上联络机制,并称两国为此“已经决定进行具体工作的作业”,可以说,日中为解决钓鱼岛问题正在探索一条切实可行的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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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日中有关钓鱼岛问题争论的核心,是是否有“搁置共识”。日本政府的公开见解是:“尖阁诸岛是日本固有领土,根本不存在围绕尖阁诸岛要解决的领有权问题。”

而中国方面认为,1972年,田中角荣与周恩来在进行有关中日关系正常化交涉时及1978年8月邓小平与日本外务大臣园田直进行缔结《中日友好和平条约》交涉时,双方达成了“搁置共识”。而在2010年9月7日日中在钓鱼岛水域发生舰船相撞以前,日本政府在处理钓鱼岛问题上,一直是以存在“搁置共识”为前提处理的,其特点就是对于登上钓鱼岛的中国大陆及港台保钓人士从来没有按照日本国内法送检,这表明日本在处理围绕钓鱼岛发生的问题时,不以主权归属为前提,如2004年3月24日,冯锦华等7名中国保钓人士以奇袭方式登上钓鱼岛,日本政要纷纷讲话,要求该依照法律严厉处理这一事件。现场警察也摩拳擦掌,准备以“涉嫌烧毁神社”为由,将7人送检。但是他们突然接到消息:检察官不来了,马上把7人送到入国管理局“强制送还”。这是政府出面以“政治解决”代替了“法律解决”,当时的小泉首相在当晚的记者招待会上指出:我们对相关部门作出了指示,在基于法律适当处理的同时,也要从不给中日关系带来负面影响这一大局出发。

但是2010年9月7日日中在钓鱼岛水域发生舰船相撞后,缺少解决钓鱼岛问题经验和知识的民主党政权以主权归属为前提,坚决主张按日本国内法处置中国船长詹其雄,将其送检,由此导致中日关系恶化,中方强烈抗议、反制措施升级,使钓鱼岛问题丧失了顾及到两国关系的“模糊空间”,而2012年日本政府购岛,更使钓鱼岛问题演变为日中间的全面对立。

而在11月7日,日中两国政府就钓鱼岛等问题达成四点共识,有关钓鱼岛问题,双方表示:“认识到围绕钓鱼岛等东海海域近年来出现的紧张局势存在不同主张,同意通过对话磋商防止局势恶化建立危机管控机制,避免发生不测事态。”这个危机管理机制包括:(1)日中防卫当局定期召开联络会议;(2)两国当局设置联络热线;(3)两国的舰艇、飞机的直接通讯。

这说明,日中围绕钓鱼岛问题正在探讨一条有别于小泉式的“政治解决”和民主党式的“法律解决”的“事务性解决”的新的道路,而围绕钓鱼岛问题的有规则的联络机制一旦建立,将使日中在处理钓鱼岛问题时,在承认存在争议的前提下逐步形成一套双方认可的事务程序,以规程代替主权论争,使避免危机先于法律程序,以规范代替民族感情,有利于克服日中在此问题上无共同规则也无法建立规则,自说自话的模糊而危险的状态,使日中避免在钓鱼岛问题上擦枪走火。

(以上东京专栏由法广特约记者楚良一撰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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