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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余文生代理声援占中者案被抓迄今未能会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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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再创恶劣先例。2014年10月,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余文生受托代理一起因声援香港占中事件被抓的“敏感”案件。

黄埔江畔的外滩仍带着三十年代的建筑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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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上午,余文生经预约后前往北京市丰台看守所,依法申请会见因声援香港占中事件被羁押在此的张宗钢。当时,丰台看守所以办案单位提审为由违法拒绝安排律师会见。

余文生律师向看守所所长、驻所检察室进行了控告,仍不能得到解决。当天天气突然降温,余文生在冒雨在看守所门口一直等到24时许,半夜被警察强制驱赶,虽然经过抗争,会见还是未能成功。

事实上,在最近涉及占中被抓的近百人中,至今尚有大量当事人未能见到家属委托的律师,一项统计称目前仍有三十多人被羁押-------警方习惯于在所谓敏感政治案件中任意侵犯公民基本权利,虽然周永康已经成为阶下囚,这一做法与几年前的周时代的“茉莉花抓捕潮”相比并无任何改进。

两天后的10月13日,北京警方抓捕了余文生律师,更为荒谬的是,和余文生律师的被辩护人张宗钢一样,迄今他被抓捕已经近一百天,但余文生自己也未能依法会见律师。

10月11日当天,余文生把看守所违法拒绝会见,律师在丰台看守所门口深夜等待安排会见的情况上传网络。

10月12日晚10点左右,北京公安局大兴分局警察闯入北京道衡律师事务所办公室,并搜查了办公室。凌晨3点,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传唤该所律师助理宋泽,并以协助调查的名义强行带走正在该所两名律师。10月13日下午4点左右,到道衡所办案的该所律师余文生被控制并带到金星派出所。

10月14日下午,宋泽、余文生律师先后被刑拘带往看守所。余文生被抓捕至今已经九十天,迄今北京警方未向家属送达拘留、逮捕通知,也一直违法拒绝律师的会见要求。

余文生被抓后,他妻子先后委托谢燕益、王宇、张维玉、李仲伟、刘洋、梁小军等共八位律师会见余文生。然而,近二十次的律师会见要求均被拒绝。

办案警员的理由五花八门,有需要向市局汇报、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等吗,不过,负责该案审查批准逮捕的检察官明确告知不涉国家秘密,只是“有些敏感”,为此,多位律师多次到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进行控告。

12月1日,北京市大兴区看守所驻所检察室张姓检察官致电约见余文生妻子新委托的张维玉律师,12月3日上午9时,张维玉与王宇两位律师同余文生夫人到达大兴区看守所接待室。

大兴公安局预审大队警察向律师出示了一份落款于2014年12月1日的余文生律师声明复印件,称余文生本人是律师,熟悉法律,不需要律师辩护,但余文生律师夫人表示:不能确定声明是余文生本人书写。

对警方这一做法,两名律师明确提出异议。

律师们认为:首先,无法确定该声明确系余文生律师本人书写;其次,即便是余文生律师本人书写也难以确定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第三,办案单位无权干涉看守所安排律师会见;最后,看守所及办案单位无权以被羁押人员拒绝委托律师为由拒绝律师会见。

当时,警察不顾律师的异议,转身离去。

根据律师和家人得到的消息,11月20日,余文生律师已被变更羁押地点至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但官方仍然安排大兴区看守所接待律师,大兴区检察院依旧让律师前往大兴看守所办理会见手续。

北京警方继续罔顾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各种搪塞。

12月11日,张维玉律师前往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余文生律师。看守所接待人员接下手续称该案需要审查手续真实性。第二天,张维玉律师同余文生律师夫人一同前往一看询问,被告知尚未核实完毕,律师表明余律师的委托人在现场,请当面核实,接待人员则以余文生曾有声明不委托律师为由拒绝安排会见。

由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近期曾发生多起酷刑,有被羁押人员被外提后遭受长达4天五夜不允许休息,直至心脏病发作的情况;还有被羁押于死刑犯监室由同监室人员对其进行侮辱;同时存在禁止购置衣物、食品,禁止同监室人员与其聊天交流,对其孤立等情况。

而余文生家属为他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缴纳的生活费在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没有消费,更加重了律师及家属对余文生现状的担忧。

张维玉律师认为,“北京警方在余文生律师在正常执业情况下,对其非法抓捕,无任何拘留逮捕手续,又公然以种种理由拒绝律师会见,在律师未会见到余文生、确认他安好之前,我们有理由相信余文生已遭酷刑。”

针对北京市大兴区看守所及大兴区公安分局的违法行为,王宇律师、张维玉律师、余文生律师夫人申请了多项信息公开,包括“余文生律师入所体检情况;有无外提、外提起始及还押时间;拒绝律师会见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等。

到目前为止,只有余文生律师夫人申请的一份信息公开得到答复,警方称余文生已于11月20日被批捕,涉嫌罪名是“寻衅滋事”,至今家人没收到正式通知书。

余文生此次被抓,家人猜测和两件事有关,一是9月30日去接因主张官员财产公示而获刑的袁冬出狱;二是去看守所坚持要求会见因声援香港被刑拘的张宗钢。

12月24日,100多名律师联名发布了《关于强烈谴责北京市警方非法抓捕余文生律师的严正声明》。

这份声明称,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3条、91条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23条、141条之规定,对于以“寻衅滋事”这一普通罪名抓捕之人员,公安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和《逮捕通知书》并通知被拘留人、被逮捕人家属。

可是,至今为止已经两月有余,余文生律师的妻子许艳一直未接到过任何有关余文生律师被拘留、被批捕的任何法律文书。尽管许艳女士陪同聘请的多位律师无数次前往大兴看守所,看守所方面对到了现场的许艳女士,没有任何的交代。

律师们认为,“这种无理由的羁押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犯罪”。

余文生律师生于196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系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代理多起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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