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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传真

云南高材生香港之死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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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状元、港大毕业生刘涵在香港因车祸去世,网络上出现一些冷血仇恨的毒骂,说是「天谴」,引发是否违反「仇恨言论」法律争议;并使一些港人警惕,网络仇恨语言违反普世价值,是文明的倒退。亚洲週刊报道,刘涵从小到大一直是成绩优异的学生,是中国大陆云南省2006年的文科高考状元,以总分六百七十六分的成绩被香港大学录取。

RFI/C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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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涵去世后,她的许多本地同事、同学都在网上表达了对她的哀思,「她只是去了天堂,那里有更多的精采等着她」,刘涵的一位朋友这样说。甚至一些与刘涵从未谋面的香港市民也对此感到惋惜。但也出现了一些网路上的声音,传递的并不是同情或哀悼,而是充满了冷血与仇恨。有网民这样说﹐「快点送她返支那吧,否则连医药费也蚀给她了」这条留言获得了十二个「讚同」的跟贴。其他留言还包括「天谴」、「该死」、「霸佔完学位霸佔职位,现在霸佔床位,迟一些连灵位也想霸佔,中国人真是很霸道」!

这样的留言引起不少港人警惕,认为这「缺乏人性」,甚至是文明的倒退。刘涵的同学们也对此感到气愤与难过。

一位名叫冯唐宁的内地生表示,自己曾怀着美好憧憬来香港求学,虽然许多本地人对内地生很友善,「但是一旦来到线上谈论到关于政治的问题,大陆人立即成为部分港人衆矢之的。有些港人对大陆政治生态怀有不满,但请不要把辛辛苦苦考到香港来的学生当做发洩对象」。

这位内地生表示,刘涵成为高考状元,打败了几十万云南考生,付出难以想像的艰辛。对她「谩駡的港人请保留一点基本的同情心,不要把对大陆的不满发洩在这样一个聪慧、努力的女孩身上」。看到诅咒刘涵的网路言论,内地生高天尧在人人网上写到:「我们内地生以及港漂能做到的,就是联合起来,向政府和司法当局要人。要法律,要正义,要公平。当然,这会受到极大的阻碍,但我们应该争取,我们应该为国人,为中国的青年争一口气。」

对刘涵和在港内地人群体的恶意言论是否涉及到法律问题?香港的反歧视法律是否适用于这些桉例?当前香港对于歧视同性恋、女性、少数族裔等问题,都越来越重视,社会关注也涵盖了法律与普世价值的问题。

这次刘涵事件在网络上的风暴,其实也是月前访港的安徽青年谢子洋在香港意外被跳楼自杀的精神病患压死事件的延伸。当时悲剧发生后,香港网络上就出现了咒骂死者的声音,让很多民众侧目,不了解香港何时变得这样冷血与畸形。

如今刘涵的灵魂也许在香港的上空盘旋,看这个城市是否因为对这些仇恨言论的反思,让香港走进普世价值的天空,不要被少数网络的愤青所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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