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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

中国主流媒体证实有关陈平福重获自由的网络传言

有关陈平福重获自由的网络传言,在流传几天之后,终于获得中国主流媒体的证实。据 《新京报》的报道,12月14日,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兰州失业教师陈平福收到法院裁定,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陈平福重获自由。对此,陈平福的辩护律师何辉新表示,如果这样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话,是很荒唐的,政府应该容得下批评。对于目前的处理结果,何辉新认为,这个案件是法治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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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新京报》发表的评论文章说,虽然兰州法院没能宣判陈平福无罪,而是通过检察院撤诉的方式结案,有一些小遗憾,但正像十八大报告所强调的,“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法律应该是判断公民言论是否构成犯罪的唯一准绳。也正如在此前的重庆“村官”任建宇案中,重庆法院在裁定书中所说的 :“即使面对公民的过激不当言论,公权机关也应给予合理宽容,公权力合理宽容公民言论,已成为司法共识。

对此,网友老桑回顾说,陈平福自今年6月被皋兰县公安局监视居住,8月被兰州检察院起诉,9月由兰州法院开审以来,在这半年的时间内,中国众多的主流媒体,对陈平福案无一例外地集体失声,不见一字一句的报道!倒是中国的广大网民,对此案格外关注,人声鼎沸、呼声四起。中国的诸多主流媒体,硬是当了整整半年的缩头乌龟,对民众强烈关注的如此重大的新闻事件,硬是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硬是装聋作哑、置若罔闻!所幸的是,新京报此次终于打破了全国长达半年之久的陈平福案报道禁忌,新京报此举“知耻近乎勇”,在此,我要向你们致以一个网民崇高的敬礼!

而网友文侠罗竖一则认为,直言不讳地讲,陈平福是比较幸运的,如果没有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如果没有当下某些特殊政治气候的影响,那么,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样的大帽子,想摘掉可没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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