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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强:相信审理艾未未案件的法官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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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今天对著名艺术家艾未未所拥有的发课公司逃税案做出了二审判决,法院驳回申诉,维持一审判决,艾未未去年四月被禁止出国并被关押三个月之后被北京市地税局指控逃税,要求补缴税款以及罚款1522万元人民币,艾未未在缴纳800万元的保证金后向朝阳区法院提出了上诉,今年七月,朝阳区法院在公司财务账目以及关键证人不全的前提下驳回了上诉,今天北京市中级法院又在没有开庭审理的背景下宣布了终审判决。那么,今天的判决是否意味着艾未未通过法律维权的道路已经走到了尽头?被发课公司授权但又没能正常行使辩护权的律师对此有何感想?为此我们采访了发课公司的律师浦志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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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强:这次二审判决是一个生效的判决,这个判决意味着之前北京地税局与北京朝阳区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应,这个判决的结果是艾未未作为担保人缴纳的八百多万元保证金会 被划走,另外,发课公司可能还需要缴纳六百万元的罚款。按照中国法律,判决出台之后艾未未公司不能再继续上诉,但是,中国有审判监督程序,如果发课公司认为法律适用、事实认定包括审判程序有违法,还可以继续提出申诉。我相信有一天这样的判决会被改写,所有审理这一案件的六名法官都会无法面对他们所做出的违反法律、违反法制精神的判决,他们会后悔的。

法广:您觉得艾未未会就法律程序违法提出上诉吗?

浦志强:我觉得我们 不应该 把这个事件集中在艾未未身上,艾未未只是公司的一个担保人和发课公司 的设计师,从法理上 来说,他不是 纳税人,也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所以,发课公司不管 是否被 判决,与艾未未本人并没有关系。

法广:法院今天宣告判决之前有没有和您联系?作为律师您事先有没有收到通知?

浦志强:我没有收到通知,他们从来不通知我。任何事件法院都不通知律师 ,我觉得北京法院似乎是故意在回避律师,我们所有的律师都没有收到任何通知。这同以往不同。而且,二审我们提供了新的证据,按法律法院应该开庭审理,我们明确的提出不能以谈话的方式审理,我们9月10日同北京第二中级法院谈话时曾经也有共识,就是当天是谈话而不是开庭。法官当时答应说将进行研究以便做出决定,而今天他们在没有任何通知、没有开庭的前提下宣布判决,这没有任何道理。按照 中国的法律,法官没有权利改变程序,决定是否应该开庭,这是一个十分悲哀的现象。实际上,除了发课公司案件之外,最近中国出现了许多类似王立军案件、薄谷开来等一系列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这些都是周永康维稳体制下的绝唱,我觉得以往他们还会觉得不好意思,还要做做样子,现在他们连不好意思的勇气都没有了,他们只能关起门来骗自己,我觉得这是中国司法史上一个令人耻辱的一个阶段,是一个非常糟糕的时代。

感谢浦志强律师接受本台的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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