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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拆迁条例有望出台 行政强拆将被取消

有消息说,备受社会关注的新拆迁条例最近有望出台。有参与立法的专家透露,新条例不仅将取消行政强制拆迁的规定,其抢眼亮点还有,明确提出了“拆迁补偿要市场化、人性化”,以及“房屋征收实施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等具体要求。据《法制日报》23号的报道,新版草案经反复酝酿修改多次已经比较成熟,或许不久之后将向公众撩开面纱。有知情人士透露,与今年初公布的那份征求意见稿相比,新版草案无论是在拆迁补偿、公共利益界定,还是征收程序和强制拆迁等方面,均有突破性进展。

北京居民的住房被强行拆迁。
北京居民的住房被强行拆迁。 A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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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新版草案,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柴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补偿问题要比年初的征求意见稿写得清楚多了。老百姓能够很清楚地知道,哪种情况应该得到补偿,哪种情况不能得到补偿。” 还有,“住房条件很差的被征收人,除了按规定给予补偿之外,住房保障还可优先安排,不用再排队等候;强拆之前,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必须到位。另外,草案要求补偿一律公开,这样可以打消大家互相猜疑、攀比的心理。”柴强表示。

针对今后在强制拆迁问题上,将由法院来制约和监督政府的新规定,北京律师王建文认为,“既然政府是征收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如果既能决定征收补偿,又能决定强制拆迁的话,那岂不成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了吗?这在逻辑上就说不过去。所以,今后政府一律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不过,网友苏南坡对此点评说,“以后政府一律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这句话,让人大失所望!众所周知,中国的地方法院只是政府的一个召之即来的工具,现在的强拆,不都是通过法院的吗?不都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吗?因此,就这一句话,把这个新条例中的其它好内容都给抵消了。这就等于说,兜了一个圈子,又回到了原地。

苏南坡感慨道,中国地方政府对平民百姓房屋的强拆,无疑属于土匪行为,而且是只许地方政府行凶,不许平民百姓防卫,甚至不许他们喊冤。你要喊冤,就是“制造不稳定”,地方政府就要野蛮地进行“维稳”,就要让你不仅丢失房屋,还可能要家破人亡。请问,古今中外,有这样对待自己国民的政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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