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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官员以“维稳”为由干预法院裁决被写进“裁定书”

近日负面新闻连连的湖南省政法系统又传丑闻。最新出版的一期《南方周末》报道,长沙市芙蓉区政府的一名负责官员,以“维稳”的名义卖掉了一家公司的土地。后又打出“维稳”旗号,通过政法委施加压力,在湖南省高院“协调”下,成功抗拒了慈利县法院对该土地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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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湖南省慈利县法院法官赵书军迫于上级的“维稳要求”,违心地作出了一份对一宗市值数亿元的土地“解除财产查封”的裁定。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赵书军说,“这是一起典型的行政干预司法,甚至参与违法最终导致司法腐败的案件。”
他说,“难道不讲法律、不追查下去就稳定了?讲法律和追查问题反而就不稳定了?……维护稳定是你政府的事情,但怎么能拿人家的财产来维稳?”但赵书军无力改变判决。
此案本由湖南省高院指令慈利县法院执行。涉及一起刑事附带民事的案子。长沙商人许俊伟、张建英诈骗了张家界慈利县人章胜汉4460万元,被判无期徒刑,后章胜汉申请追缴其赃款返还受害人。
案子本应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长沙中院查封了许俊伟用诈骗资金并购的一家华城公司位于长沙芙蓉区的一块土地,欲过户给章胜汉,但长沙市政法委则命令法院直接将土地解冻,过户给了另外的受益者。
长沙中院立案半年未能给章胜汉拿回一分钱。受害人章胜汉向湖南省高院反映,省高院遂于2010年上半年指令慈利县法院承办此案。
慈利法院接受此案后,各方压力更大。原专案组解散后,由法官赵书军接手,组成了新的执行专案组。
新的专案组将重点放在了追查诈骗资金的流向上,慈利法院调出原始材料后发现,长沙市芙蓉区政府与彭再魁副区长冒用了土地拥有方华城公司的名义,将一块市值亿元的土地转让给了长沙信天房地产公司(下称长信公司)。
据称,这款47.545亩、现市值数亿元的土地,转让价为3200万,“合同结尾处,甲方公章处盖的是芙蓉区政府的公章,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处签的却是芙蓉区政府副区长彭再魁。”
专案组追查付款情况。结果又发现,地价款并非来自受益方长信公司,而是一家长沙佳天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佳天公司),金额是6000万元,这6000万元进了长沙市芙蓉区政府下辖的、属于副区长彭再魁分管的重点工程投资建设办公室。
法院的进一步调查,被长沙芙蓉区官方拒绝。
赵书军认为,“这是严重的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但仍不清楚,“冒名转让土地究竟出于政府行为还是彭再魁副区长的个人行为?”
慈利法院方查封了这块土地。
此后,长沙市芙蓉区官方向中共湖南省政法委要求“协调”,解除这块土地的冻结,长沙方面由芙蓉区政法委一位刘姓书记和区政府遗留办主任叶春强带队前往张家界。
叶春强讲了两个解冻的理由:“因为一些历史遗留原因,这块土地涉及的老百姓要上访,恐出现不稳定因素”;长信公司属正当交易,是“善意取得”。
赵书军反驳说:“证据显示,所有问题,包括老百姓的上访等,都是你们区政府官员们弄出来的;你不稳定了,也不能拿人家公司的财产来解决问题呀;未经授权冒名将人家公司的土地转让给另外一家公司,是非法的。”
此后,双方在长沙举行第二次“协调会”,仍是不欢而散。
9月中旬,湖南省高级法院一位黄姓法官向前来协调的慈利法院副院长汪坚口头宣布:要求慈利县法院立即解除对那块土地的查封。慈利法院要求湖南省高院出具“解除查封”的书面指令,被拒绝。
在湖南省高院的压力下,慈利法院院长王某要求专案组解除对这块土地的冻结,赵书军拒绝。慈利法院于是临时召开了审委会,以5∶4的结果决定“解除查封”。
9月10日,合议庭被迫执行审判委员会决议,作出解除查封的裁定。
心有不甘的法官们在《慈利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9)慈法执异字第395-16号]这些写下:“本院合议庭审查后认为……解除查封理由不成立。但湖南省高院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指令本院解除查封,本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解除对本宗土地的查封”。
10月28日,59岁的原案受害人、强制执行申请人章胜汉,因脑溢血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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