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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司法/民主派

香港法院扩大"煽动叛乱"概念 无需证明“意图” 当局建议可扩至对共党高层不满

香港上诉法院周四扩大了"煽动叛乱罪"的定罪标准,无需证明煽动“意图”,这一裁决可能会影响正在进行的对民主媒体的审判和有关国家安全的新法律草案。

香港民主派人士谭德智(Tam Tak-chi)因国安法指控走上囚车准备前往法庭。图片摄于2021年3月2日香港。
香港民主派人士谭德智(Tam Tak-chi)因国安法指控走上囚车准备前往法庭。图片摄于2021年3月2日香港。 REUTERS - TYRONE S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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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周四发自香港报道说,自北京于2020年实施严厉的国家安全法以来,香港当局利用可追溯到英殖民时代的煽动叛乱罪来镇压所有异见人士。

2022年,民主派电台主持人谭德志在这种殖民遗风的影响下,因"煽动性言论"被判处40个月的监禁。

周四,法官们驳回了他的上诉,裁定不需要证明他有否煽动暴力的“意图”,就能判定他犯有煽动罪。法官们在判决中写道:“目前的经验表明,当今危害国家安全的煽动行为或活动的形式非常多样”。

他们补充道:"为了有效应对威胁国家安全的煽动性行为或活动,必须对煽动性意图进行广泛定义,以涵盖各种情况。

另据路透社报道,这些法官是香港高等法院的法官潘兆初 (Jeremy Poon)、彭伟昌(Derek Pang)和彭宝琴(Anthea Pang)。他们驳回了谭德志的上诉,表示煽动叛乱是一项法定罪行,煽动暴力的“意图”并不是该罪行的必要要素。

法新社说,这一裁决将对类似案件的初审法院具有约束力,包括目前正在审理的两家反对派媒体《立场新闻》和《苹果日报》,它们被控"发布煽动性材料",这两家媒体已被关闭。

目前,香港行政部门正在制定第二部关于国家安全的法律,该法律将惩处叛国、叛乱和间谍等新罪行,并计划加重对"煽动叛乱"罪行的刑罚。

颠覆涵盖对共党高层不满

在上月就这项法例进行公众咨询时,香港当局建议把 "煽动意图"一词的涵盖范围扩大至包括对共产党领导层、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及中国在香港的政治机器的不满。

谭先生参加了 2019 年声势浩大、有时甚至是暴力的民主抗议活动,他是在最重大的国家安全案件中被指控犯有颠覆罪的 47 名活动人士之一。

周四的这项裁决与枢密院司法委员会(JCPC)去年10月做出的裁决有所不同,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是普通法(从英国继承下来的司法体系)方面的权威机构。

在涉及英联邦成员国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煽动叛乱法的案件中,枢密院司法委员会认为,煽动叛乱的“正确解释”要求“具有煽动暴力或骚乱的意图”。

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Jeremy Poon)周四表示,上诉法院对枢密院司法委员会裁决的适用性持"保留意见"。他认为,必须根据特定的法律和社会环境来解释特定刑法中的煽动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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