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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司法

网络23条通过生变有建制议员吁撤回再咨询

立法会后(16日)天将恢复审议俗称「网络23条」的《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但支持港府的建制派议员临阵提出异议,手握六票的工联会,其议员黄国健呼吁港府先收回草案再咨询,而民建联副主席周浩鼎则公开表示会游说党内十三名议员支持泛民主派议员提出的其中一项豁免条款:「公平使用」(fair use),让非牟利人士使用版权物品时,毋须面对刑责。

香港立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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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两大建制政党坚持修订或撤回主张,港府的草案将难获通过,不过,黄国健今(14日)早在电台节目中表明,他是有感于条例反对声音强烈,影响议会合作,而政府单以时间不足为由而拒绝泛民主派议员提出的三项新增豁免修订亦是理据不足,故此建议港府先撤回草案进行咨询,但若港府不愿撤回,他不会支持泛民的修订,继续支持港府通过草案。另外,周浩鼎所属的民建联,党主席李慧琼表示,泛民提出的修订未有广泛咨询,亦未获得版权业界支持,故同意港府「先通过、后(再就豁免进行)咨询」的做法。

黄国健的撤回建议在泛民议员中亦未有共识,立法会工党支持黄提出的撤回草案建议,再行咨询,该党议员何秀兰向本台表示,期望港府尽快采纳泛民的三项豁免修订,在本届立法会会期内再次提交;不过,信息科技界议员莫乃光不赞成现时撤回草案,认为这对业界、网民及港府而言,是「三输」局面,反而期望周浩鼎能说服民建联支持泛民的修订。

周浩鼎提出的豁免,正正是特首梁振英近日被网民指触犯的侵权行为。按现行条例草案,戏仿等二次创作虽获豁免,但认真翻唱歌曲并放上社交网站平台却属侵权,梁振英出席活动时与人合唱再上载网页均被人指为侵权,成为条例涵盖太广及含糊的反面教材。若周成功游说民建联支持网民及泛民提出以「公平使用」作为豁免原则,市民认真翻唱并上载社交网站便可获得豁免,不属侵权。

至于泛民提出的另外两项修订为「豁免凌驾合约条款」,令限制版权豁免的合约条款无效;以及「个人衍生用户内容」(UGC),让所有非牟利的民间创作均可获豁免,身为律师的周浩鼎表示,有关条款在外国使用时,仍然有争议,故不建议跟从。

支持和反对《2014版权(修订)条例草案》的民间团体在立法会审议前纷纷发起行动,当「香港版权大联盟」昨日下午拟举行记者会表达支持草案的立场时,大联盟以网媒《热血时报》派来十多人,不像采访,拒绝其自称记者人士入场,双方发生争执,有人被推跌地上,大联盟最后召警求援,并取消记者会,嘉宾须由保安和警员护送离场,部分嘉宾离开时,手持写有「支持言论自由打击盗版尽快通过草案」的纸牌。大联盟发言人谴责有人冲击会场,令言论自由受损。

《2014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将侵权行动刑事化,何秀兰议员反对,港府其后作出修订,豁免戏仿等二次创作行为,但网民仍然认为豁免不足,忧虑条例一如基本法23条般限制港人的人权自由,称为「网络23条」,要求政府加入更多豁免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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