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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刑事法在马来西亚一石激起千层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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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吉兰丹州议会3月19号三读通过“2015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案”,消息一经传出,马上引起轩然大波。因为这不仅意味着一个地区对待不同种族将分别实施两套不同的刑法,以马来西亚华人为主的族群更担心伊斯兰刑事法将会给非穆斯林带来莫大的困扰,从而造成种族关系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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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吉兰丹州议会本次通过的这套伊斯兰刑事法属于修正案(全称:2015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1993年)(II)法案),该项备受争议的法案其实早在1993年已经通过并成为吉兰丹州法律的一部分,但却因为诸多因素而至今未能全面落实。支持该法案的吉兰丹州务大臣阿莫耶谷在提案辩论会上声称:“外界指控伊斯兰刑事法惨无人道,这是无信仰者的野蛮指控。需要强调的是,该法案只针对穆斯林,不涉及非穆斯林。”巫统格拉那区州议员莫哈末阿威表示:“上苍已经降罪,人类还不觉醒。在这里讨论的是伊斯兰事务、伊斯兰法律、伊斯兰法庭,别人可以观察,但无权反对。”另一名穆斯林州议员哈山玛末的发言令人感到话有所指,他说:“非穆斯林信奉他们的神,我们没有去管他们,为什么他们要来干涉穆斯林处理我们自己的事务。”

虽然伊斯兰刑事法只作为一个州的地方法案得以通过。但该法律的贯彻落实,势必更进一步推动马来西亚转变为一个纯粹的回教国家。众所周知,马来西亚是一个多种族多元文化的国家,据马来西亚统计局资料显示:马来西亚人口中的马来人占67.4%,华人占24.6%,印度人占7.3%,还有0.7%为其他种族。

对于伊斯兰刑事法,马来西亚华人的反对呼声最高。该法案成为马来西亚华人各大社交网站的议论焦点,可谓“批评声浪如潮”。《星洲日报》日前标题“伊斯兰刑事法不波及,华裔不相信!”文章指出:东海岸华裔坚决反对通过伊斯兰刑事法案,并担忧带来的骨牌效应,最终全国各州都实施伊斯兰刑事法。署名“石英辉”的华裔认为该法案细则无从判断,民众根本不了解是否真的不受影响。他指责说:“马来西亚的种族关系紧张都是政客制造出来的。”另一名姚女士对伊斯兰刑事法持保留意见,但她不无担忧地表示:“吉兰丹州通过法案后,其他州肯定会学样,这让非穆斯林感到担忧,华裔作为少数民族,感到越来越受压迫。”现年49岁的林姓男子也担心地认为“登嘉楼州和彭亨州等其他华人聚集的地区被伊斯兰化的日子很快到来。”

“伊斯兰刑事法”是伊斯兰国家(回教国)制约刑事犯罪的基本法规,也是一套获得统治阶级认可的宗教道德与行为规范,由古代法学家们根据《古兰经》和总结伊斯兰圣训制定而成。其中包括一些不可更改的固定刑罚,如:伊斯兰法庭可判处罪犯被断足、截肢、石刑、鞭刑或其他等等处罚。这些刑罚在非穆斯林人士眼中普遍认为不可理喻。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宪法委员会主席沙勒占评论指出:就程序而言,没有任何因素可以阻止一项法令被通过,但未来在实施过程中就会产生是否违反联邦宪法的司法挑战,届时还有诸多问题亟待解答,比如,在同一案件中,若按照伊斯兰刑事法处罚穆斯林罪犯,按照普通刑法处罚非穆斯林罪犯,这是否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联邦宪法精神,以及伊斯兰刑法具体将如何实施,石刑的惩罚由谁来做等等。

穆斯林人口居多的马来西亚,属于比较温和的穆斯林国家,但思想与行为偏向极端的穆斯林也不在少数,执政党巫统一直以来致力维护马来人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其他种族的不满和抵触。无论如何,对于此次伊斯兰刑事法案在一个地区通过,是否会引发马来西亚全国产生司法变革而在未来出现“一国两制”,有待日后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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