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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高专:香港国安立法需保护公民基本自由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巴切莱特(Michelle Bachelet)6月19日表示,任何在香港实施新的国家安全法都“必须完全遵守中国的人权义务”,以及保护公民和政治自由的国际条约。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巴切莱特资料图片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巴切莱特资料图片 © 路透社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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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切莱特(Michelle Bachelet)在声明中指出,“任何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都应该在范围和定义上明确,只允许对人权进行绝对必要和适当的限制。应当对这些立法的执行进行有意义的立法和司法监督。”她介绍称,她的办公室仍在这个问题上与中国“接触”,并将继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与中国大陆不同,《基本法》第39条规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和国际劳工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实施。香港居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除依法规定外不得限制,此种限制不得与本条第一款规定抵触。”

对此,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代表团稍后发表声明回应指,巴切莱特对国安法妄加评论,严重干涉中国主权和内政,严重违反《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中方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已向巴切莱特和人权高专办提出严正交涉。声明称,中方敦促人权高专办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尊重和支持中国依法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努力,不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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