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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国政府工作报告删去灰色收入四字

国务院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作出了15处修改,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7处。“灰色收入”四个字已退出修改后的《政府工作报告》。在报告的第二部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一段,把原来的“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改为了“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中国人大闭幕式代表们唱国歌14032010北京
中国人大闭幕式代表们唱国歌14032010北京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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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预算是今年政府工作的一部分,也将“增强财政预算的透明度”,这是修改后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新增加的一句话。根据代表和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作出了15处修改,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7处。据《南方都市报》今天(3月14号)的报道,与会代表称,相比前两年,《政府工作报告》的修改规模有了大幅下降。2009年的《报告》修改了17处;2008年共修改了32处;而2007年也修改了33处。

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7处重要的修改中,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除了先前的“加强城乡低保工作”,修改后的报告还明晰了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在“要多渠道增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后面,又新增了“鼓励和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一句。

与此同时,并非所有的修改都是增加条款,“灰色收入”四个字已退出修改后的《政府工作报告》。在报告的第二部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一段,把原来的“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改为了“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对此,有评论写道,“规范灰色收入”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出现的一个概念,引起了包括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内的社会舆论的广泛争议。部分人大代表建议修改,国务院能够接受这个意见并及时修改,值得肯定。今天的南都社论接着说,关于“灰色收入”的争议堪称由来已久,它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每个人都能感受到其存在,却又像面对气体一样难以捕捉。尽管在人们通常的印象中,“灰色收入”更多的是与权力紧密相连的。

文章又说,作为一个词语,讨厌的“灰色收入”终于从我们的眼前消失了,公众对其的不满情绪得到了一定宣泄,但是,在心理满足之后也许会发现,我们关注的难题依然待解。词语的消失并不代表事物的隐去,“灰色收入”肯定也不会因为我们不去提它就自动断流,怎样改变因其存在所导致的分配不公格局,我们还要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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