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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初选民主派仅4人获保释 32人将未审先囚近三月 学者忧高保释门坎可致滥控

47名筹组或参与去年民主派初选人士被控串谋颠覆一案,法庭经四日马拉松聆讯,以苛刻的条件批准15人获得保释,但律政司仍然罕有地随即申请复核,以致所有被告须继续还柙,引发公众哗然;事隔一晚,律政司突然撤回对四名被告的复核,令他们可以在扣押五天后暂获自由,但余下11名被告的港府复核,高等法院排期下周四和周六聆讯,期间继续还柙。港府一旦得值,意味43名被告可能须被羁押至5月31日再讯,未审先囚三个月。

获保释出外候审的四名被告,有喜有无奈,但都表示疲惫不堪 2021年3月6日
获保释出外候审的四名被告,有喜有无奈,但都表示疲惫不堪 2021年3月6日 © 法广/麦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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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被告家属和法律学者均表示,不明白法庭以什么准则批出保释,更不明白律政司以什么标准、朝令夕改地撤回对四名被告的保释复核。法律学者陈文敏更批评,《港区国安法》的保释门坎几乎改变香港「无罪推论」的普通法原则,被告须说服法官,令法庭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会继续做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才会考虑批准保释申请,情况绝不理想。而如此高的保释门坎,令人质疑,控方提出检控是要令被告不会获得保释,「先困你(被告)几个月」,他忧虑,这会容许当局滥用权力,随意提出起诉。

案中获律政司决定撤销复核而可以保释出外候审的四名被告,分别是湾仔区议会主席杨雪盈、大律师刘伟聪、社工吕智恒及商人林景楠,他们获准以港币8万至100万元不等的现金或人事担保出外,其他保释条件包括不准做出或发布任何可能被视为违反国安法或触犯法例中维护国家安全的言行;不得组织、参与或协调任何选举;不得联络外国官员、议员及其工作人员;不许离港及接受宵禁,另外每周向警方报到四次。

上述保释条件与法庭批准15人保释的条件是一样的,不少被告家属和大律师均批评,保释条件苛刻,当中,被告刘颕匡的女友更形容,遵守这么严苛的条件等同「社会性死亡」,令他们在公共领域不再存在。据了解,曾任网媒特约记者的被告何桂蓝,便表明不接受任何限制言论自由的保释条件,她最终没有获批保释。

港府司法复核保释决定评论质疑程序公义在哪、没人性

除了保释条件苛刻,控方利用程序打理民主派被告亦引发争议。在裁判法院4日晚上批准15名被告保释出外候审后,代表律政司的副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实时对此提出复核,令相关被告的自由得而复失。旁听人士表现变得十分激动,其中一名被告的家属更在庭外掩面嚎哭,须由其他人扶着离开。

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陈皓桓在庭外形容,律政司复核被告保释决定的做法「失去人性」,他猛烈抨击当局的检控,指拘捕民主派初选参选人是一场政变,「正颠覆香港人的选择」,对此感到愤怒。而社民连秘书长吴文远更直率地以「贱种!」二字形容律政司的复核行为。

事件在事隔一日后出现转变,裁判法院昨(5)午开庭,副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表示,在无损控罪及案情的严重性下,律政司决定不就杨雪盈等四名被告的保释提出复核,并获总裁判官苏惠德以原保释条件批准保释。

对于律政司突然撤回部分被告的复核,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表示,律政司一日内改变决定,事件罕见,难以理解,但现在已成「新常态」;他又说,控方没有详述撤销复核理据,外界难以判断律政司有否政治考虑,估计律政司是考虑过胜算后作出上述决定。

55名筹组或参与去年民主派初选人士当中,47人上月28日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形容是「港版228」或「港版(台湾)美丽岛」事件,其余8人保释出外候查。经过四天广受批评的马拉松式保释聆讯后,当中15人获批保释,首被告戴耀廷则撤回保释申请,与其余31人继续还柙。事后,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指示司法机构实时检视各级法院处理涉及众多诉讼人及旁听人士案件的聆讯和相关安排,适时作出改善;不过,律政司则发表声明,称不接受「有人恶意攻击」其决定,并提醒公众,「不适宜评论」尚在司法程序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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