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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受枪伤示威男童院中被控参与暴动 反修例风波第二宗

在港府公布实施反蒙面法当晚于元朗被便衣警员枪伤大腿的14岁男童,情况稳定,但随即被警方以涉嫌参与暴动和袭警被捕,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监十年。是反对修订逃犯条例风波以来第二位被警员以实弹枪伤的示威者,两名伤者和抗争运动至今最年轻的12岁被告,均在不足48小时内被落案控诉。

中国70周年国庆日当天香港反送中继续示威
中国70周年国庆日当天香港反送中继续示威 REUTERS/Jorge Sil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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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人士不时质疑警方快速提控,是要阻止当事人向外披露事件详情,因为案件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各方均不可向外谈论案情,以免影响司法公正。以这名14男童被枪伤案件为例,开枪的便衣警员所驾驶的车辆为何停泊在事发地点示威地点,外界仍不清晰。网上有人称,该辆车冲上该处,撞伤示威者后停下,接着警员被殴打,但当记者向公布事件的高级警司余铠均查问时,她并无正面回应,只是说:「我觉得我们这时的焦点应该放在暴力示威者的暴力」之上,并强调警员当时开枪合法合理。

综合网上片段和警方的说法,一名便衣警员前(4日)晚在元朗大马路一辆私家车上被示威者包围,双方争执,便衣警员下车,一只手按着腰部,似是按着枪枝,被怀疑是警员,其间,一名示威者从后扑上前箍他颈部,该名便衣警员于是拔枪,同时,数名示威者上前围打他,混乱间传出一下枪声,示威者四散。其后有数名人士回头以棍殴打便衣警员,并先后两次向他投掷汽油弹,警员走避间曾跌落枪枝,后来拾回,但脚部应有被火烧伤。警方当时表示,由于未能接触受伤事主,暂时未知中枪男童在事件中的角色。

及至昨日,警方落案控告男童参与暴动和袭警两项罪名,最高刑罚是监禁十年。

本月1日,中学五年级生曾志健在冲突中被警员开枪射中胸部穿肺,留医期间,于3日被控暴动罪和袭警罪而在法院缺席提堂,现获保释。

 

最年轻被告只12

 

另外,一名就读中学二年级的12岁少年5日在法院少年庭提讯,指他本月3日晚以黑色喷漆在旺角警署及太子港铁站外墙涂上辱骂「黑警」和「Free HK」等字句,被控两项刑事损毁罪,成为反修例抗争中最年轻的被告,暂毋须答辩,以便控方向辩方提交文件。

案件现已押后至下月21日再讯,被告保释期间,需于晚上九时至早上六时遵守宵禁令、禁足旺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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