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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系公告证实:郭广昌正“协助”司法机关调查

周五(12月11日)晚间,复星医药(600196)今日公告证实,其董事长郭广昌现正“协助相关司法机关调查”,并强调,郭广昌可以以“适当方式”参与复星集团重大事项之决策,以此推论,郭广昌尚未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上海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
上海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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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协助调查,根据中国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理论上,协助调查应属自愿,不应限制人身自由,因此,是否有法定期限仍有争议。

司法实践上,“协助调查”既有可能仅仅要求普通公民履行作证义务,也有可能是对相关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前置程序。在尚未掌握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可能会先以“协助调查”之名与对方接触,然后在盘问出更多证据之后再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

前述复星医药的公告称,2015 年 12 月 10 日下午,有关媒体刊登了关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非执行董事郭广昌先生的有关报道,公司于 12 月 11 日早盘申请紧急临时停牌并核查上述事项。

公告称,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集团”)发函了解,其回函告知:郭广昌先生现正协助相关司法机关调查;郭广昌先生可以以适当方式参与复星集团重大事项之决策,复星集团董事会认为这并未对复星集团的财务或经营有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复星集团目前运营一切正常。

此外,今晚,在香港上市的复星国际也刊发了类似内容的公告,签发人则署名董事长郭广昌。

此前记者曾得到消息称,郭广昌已经在10日晚间或11日早晨被调查人员带往北京。根据搜狐财经的报道,将其带走的应该是中纪委官员,郭广昌被询问与上月落马的上海市副市长艾宝俊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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