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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铁流“非法经营案”一审被判缓刑

今天(2月25日)下午,82岁的作家铁流“非法经营案”在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开庭。铁流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他的助手和保姆黄静则被判处一年徒刑,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铁流的家人透露,成都青羊区法院正在给他们办理手续,今天,两人应该可以从看守所获释。案件是由成都的律师出庭辩护,检察院只起诉非法经营罪,没有指控寻衅滋事罪,以简易程序审理。

DR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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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14日,铁流、黄静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到今天被以非法经营罪判缓刑,他分别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成都市看守所羁押了五个多月。他的律师猜测,他可能是羁押在中国看守所中年纪最大的政治犯。

外界一般认为,铁流所以被抓,是因为在网上撰文批评现任中共政治局常委刘云山的。

铁流被抓后,北京警方正式批捕时,又加了一个涉嫌非法经营罪,主要的行为则是编辑反右等当代史题材的网络杂志《往事微痕》。2014年11月24日,铁流被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送回老家四川成都市看守所,并在成都开庭审理。

铁流原来聘请的律师刘晓原认为,铁流的行为根本不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犯罪。他的行为,全部发生在北京。案件一开始也是由北京警方立案,后来,将案件转给成都市公安局管辖是错误的,四川的任何一个法院都对案件无审判管辖权,除非是最高法院指定由四川的法院管辖。

刘晓原介绍,今天,有20多位成都市市民来到青羊区法院准备旁听“铁流案”的审判,但法院只给被告家属亲友5位旁听证。

据旁听人士称,铁流律师当庭认罪。刘晓原律师回忆:“记得我去年11月底在成都市看守所会见铁流时,他坚称自己是无罪的。为什么会起这么大的变化!”

刘晓原在一审开庭前被解除了委托,外界认为,这是为了换取缓刑,82岁的老人不得不作出的妥协。

刘晓原表示,四川的检察院不起诉铁流的寻衅滋事罪,也是有“意义”的,这似乎说明,公民写文章抨击高层,即使是被警方指控为涉嫌寻衅滋事罪了,另一地的检察院也许不会配合,否定了北京警方的寻衅滋事罪指控,也算是坚守了一点底线吧?

不过,北京律师李方平就认为,这个案件,“怎么设计操作都是北京定,成都不过是加工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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