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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贪腐

最高检部署国际追逃专项行动为期半年 能抓回多少外逃贪官

中国最高检近日前召开会议,宣布开展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集中追捕那些潜逃境外的贪官(9月26日新华网)。这无疑是个大好的消息!但最终真正能够抓回多少外逃贪官?恐怕不容人们过于乐观。尽管有美国媒体称,中国向美方开出的“贪官外逃名单”已超过1000人,同时美国也不时爆出所谓“要帮忙捉拿中国贪官”的消息,但由于缺乏引渡条约以及复杂而漫长的司法程序,在过去10年中,只有区区两人被成功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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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风青杨V 的文章说,官员频频“逃跑”显然已经成为了中国政府和法律部门最为头疼的事情,有资料披露,过去10年逃往北美和欧洲等地的中国腐败官员高达1万多人,携带出逃款项更达6500亿元(也有说超过一万亿元)人民币以上。在一些西方国家甚至已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贪官一条街”、“贪官二奶村”和“贪官子女村”,可见外逃贪官规模之大。

事实上,如今官员一旦失踪,当地政府一般都会因为是“家丑”,而不深究不调查,有关方面甚至“沉默是金”,对有关信息守口如瓶,从而引发各种腐败猜想。让人们在“传说”中焦虑地探寻官员下落,甚至还有些当事单位对外界爆料一概“辟谣”。凡此种种,可能无形之中也助长了某些“问题官员”逃跑的决心。那么 ,要把贪官们抓回来到底有多难呢?

首先,贪官们都懂得如何“隐身”,那些在中国大肆违法犯罪的贪官们及其家人,一旦到了国外,基本上都非常低调,非常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往往与在国内判若两人。许多贪官到了国外就改名,所以按照一般的方式很难查找到。其次,就算抓住了,也很难引渡回来。目前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只有泰国、蒙古等十几个,很多被出逃者视为理想避难所的国家都不在其列。

在没有双边引渡条约的情况下,对于外逃的贪官,目前只能以个案的形式同美国谈判,耗时费力且很难顺利合作。美国的“死刑不引渡”原则、“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和“双重归罪”原则等,它们都可能让贪官继续逍遥法外。当然,贪官们出逃也不完全只是为了“自己”,要知道,任何贪官的背后都会牵涉到不少人,出逃不仅仅是保护自己的问题,也是为了保护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更高级别的领导。

风青杨V 的文章又说,于是明明知道有人要外逃,也不加以制止,更不会向相关部门通报消息,甚至还会暗中相助,以致于贪官们总能在关键时刻成功外逃。由此可见,那些出逃的和还没逃的,他们早就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了。也许中国反腐部门应该反思一下:为什么贪官贪腐了这么多年却能不被发现,直到逃出去才展开调查?在对资金流出控制严密的中国,为什么贪官居然能够成功转移资产出国?

很多贪官为了今后外逃方便,都有多本护照多重身份,为什么没有及早被发现呢?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外逃贪官们基本上都拿着合法的中国护照,乘坐各种合法的交通工具离开中国,迄今尚未出现因偷渡而被闷死在集装箱里,或者淹死在太平洋之类的报道出现,甚至被一些境外媒体戏称为“合法输出的一种中国产品”。

作者蔡慎坤的文章说,另一方面,贪官们为何都会选择逃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呢?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因为无论是官方媒体还是各级官员口中,长期以来都对腐朽没落的西方国家嗤之以鼻,尤其是对西方的普世价值观不屑一顾,对西方的政治体制和教育文化体制一概排斥,甚至极尽嘲讽。当然,这些都只是说给中国人听的,由于西方国家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世人皆知,几乎每一个贪官外逃的首选目标也是西方国家。

甚至就连当年重庆市的“打黑英雄”王立军在绝望之际,也是长途跋涉闯进成都美国领事馆,从而保全了自已的性命。一直关注反腐的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的研究显示,外逃官员保守估计有近万名,携带金额不少于1万亿元。“按照人均1亿元来估算,要在国外过上比国内更好的生活,必须有雄厚的‘黑金’做保障,不到这个数额级别,他们也不会选择出去。

现实情况也印证了这一点,不少贪官一人就卷走几亿元,规模相当大,这也是中国腐败形势严峻的重要标志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曾发布《“裸官”监管调研报告》显示,这些官员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喜欢把妻儿送往海外。这些官员之所以将妻儿送往海外,是给自已留一条后路,裸官们都会在这个过程中不择手段疯狂敛财,然而再将钱财转移到海外。

蔡慎坤的文章又说,很多官员家属都拥有海外绿卡,或者入了外国国籍。官员们先于老百姓之前选择逃亡,实际上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可怕的信号,这些最了解中国国情的官员,对中国的未来并没有信心,对执政党描绘的蓝图并不认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说明他们并不认同中国现行的政治体制。实际上,外逃贪官真正被追回来的极少,甚至就连冰山一角都不到,外逃贪官转移资产的手段也日渐隐秘,追赃难度越来越大。

一些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纷纷为外逃贪官转移资产出谋划策,使追逃难度更加复杂。曾任浙江省温州市副市长、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已被查清的涉贪金额高达两亿多元。2003年,杨秀珠逃往美国,随后辗转欧洲多个国家,2005年,杨秀珠在荷兰被当地警方逮捕,可是快10年过去了,尽管中方采取了多种努力,但至今却仍未将杨秀珠追回来。

究其原因,既有中国与荷兰尚未签署引渡条约有关,也折射出中国在打击外逃贪官方面所面临的典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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