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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组织义务审查员队伍进驻小剧场

北京市是中国小剧场话剧最为活跃的中心,除了官方文化管理系统的职业审查官外,一支编外审查官队伍,即官方所说的“小剧场义务监督员队伍”即将上岗。 

开幕前,舞台上的大红幕布
开幕前,舞台上的大红幕布 Mark Sykes/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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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京华时报》引述北京市政府公报公布的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小剧场演出活动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北京市官方将组建一支小剧场“义务”监督员队伍,对演出内容及时反馈,违规剧目将受到处理。

北京的街道或社区将依托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在综治部门的统一协调及文化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动员一批“责任心强、具有政治敏锐性”和戏曲鉴别能力的社区志愿者组成小剧场义务监督员队伍,协助文化部门对小剧场进行“服务和管理”。

官方称,组建这一义务审查员队伍的目的是:净化首都文艺舞台,促进演出市场的健康发展。义务监督员经过学习和培训,在“网格文化监管人员”的指导下,对小剧场的演出进行现场观演,同时要建立健全义务监督员观演后的信息反馈机制。

北京市的该“办法”提出,如果义务监督员发现群众喜爱的经典、优秀剧目或者10种“违规”情形的剧目,要及时向网格文化监管人员或当地文化部门反馈,演出方将受到文化部门的核实及处理。

虽然规定了优秀剧目和“违规”的剧目都要上报反馈,但官方显然重点在检举违规剧目。

官方列出的10种“违规”情形包括: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北京官方在上述文件中,要求各区县文化部门,结合辖区特点研究制定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明确其在登记、管理、培训、履职、考核、奖惩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定期对义务监督员进行培训,提升艺术欣赏水平和“政治鉴别能力”,确保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官方没有明确这支民间义务审查官的是否将获得薪酬,也没有说明,这些“义务”审查官是否会获得免费门票入场,或者是官方将报销他们的购票开销,但根据官方的说法,他们似乎应该不会是完全免费的。

这条办法一经公布,中文微博上一片骂声。

一位业内人士抱怨,“怪不得今年不光要剧本,还得找个走一遍台刻录成光盘备份。”香港作家廖伟棠则痛批这是:“ 一九八四的加速度”。

评论人祝华新则感叹说,“街道或社区”可以派“社区志愿者”,对小剧场进行协助“服务和管理”。依稀回到了那个黄浦江畔三流女演员抓文艺节目“帝王将相牛鬼蛇神”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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