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主要内容
中国/新加坡/人权

人权观察呼吁新加坡不要以“非法罢工罪”起诉中国籍罢工

国际人权NGO人权观察今天呼吁,新加坡当局应立即撤回对四位中国籍巴士司机的控告,这四人因领导一场两天的停工抗争,在2012年12月6日出庭受审。

labour union activists protest outside their offices Singapore Consulate in Hong Kong  December 5, 2012.
labour union activists protest outside their offices Singapore Consulate in Hong Kong December 5, 2012. Reuters/路透社
广告

人权观察认为,这些受雇于公共交通企业新加坡地铁公司的司机所遭到的控告,关乎集会结社自由与罢工的权利。

11月26日,171位来自中国的巴士司机因不满受到歧视而拒绝上工。11月27日,又有88位司机拒不上工。

司机们认为,比起其他国籍的同事,他们的月薪远远较低,行车路线的选择也较少,而且公司强制要求他们住在简陋且不卫生的宿舍,住宿费直接从月薪中扣除,但这些劳工并没有进行任何公开的集会或抗议。

四位司机──何军令、高悦强、刘翔英和王献杰──被控触犯刑法暂行条款第10(a)条的非法罢工罪,将面临每人最高1年的徒刑以及新币2千元(约人民币10,200元)的罚款。

12月3日,被控同样罪名的另一位司机包锋善在认罪后被判入监六个星期。当局并且拘押了其他29位参与此次停工的中国籍巴士司机,吊销他们的工作许可,并于12月2日集体遣返中国。

新加坡人力资源部认为,此次巴士司机的停工行为属于社会基本服务的“非法罢工”,构成“妨害公共秩序”。新加坡法律规定,在被视为“基本”的行业中,罢工必须在14天前发出通知。

据当地媒体报道,新加坡地铁公司共雇用约2千名司机,其中450人是中国籍。这两天的停工,造成全国巴士运量降低百分之五,直到11月28日才恢复正常。

新加坡地铁公司显然存在国籍歧视,它给中国籍移民工的月薪是新币1,075元,给马来西亚籍司机的月薪却是新币1,400元,新加坡籍司机的薪资则更高。

人权观察亚洲部副主任费尔•罗柏森(Phil Robertson)说,“新加坡用刑事诉讼对付停工的工人,威胁要将他们判刑、罚钱并遣返,已经侵犯了劳工的基本权利。更严重的是,该国还合理化薪资和劳动条件上的国籍歧视,不准外籍劳工组织或领导工会加以抗争。”

新加坡是国际劳工组织(ILO)的成员国,而该组织指出,只要是采取和平的方式,罢工权是“每个劳工都享有的基本权利”。国际劳工组织的结社自由委员会曾经决议,各国政府若要限制所谓“基本服务业”的罢工权利,必须对“基本”的概念做最严格的解䆁,即中断这种服务可能危及全国或部分人口的生命、安全或健康,或是在紧急的全国性危机期间。

罗柏森说,“作为一个高度依赖移民工的国家,新加坡应该知道,允许公私营企业歧视外籍劳工是一种玩火行为。遗憾的是,该国政府对巴士司机罢工事件做了错误的定性。政府应该确保所有劳工享有平等权利,而不是起诉抗议的工人。”

新加坡唯一的全国性劳工组织,全国职工总会(National Trade Union Congress),对政府的立场表示支持,并强调这些中国籍巴士司机不是工会会员。

然而,新加坡法律对外籍劳工的结社自由是有限制的。新加坡的《工会法》禁止任何非新国公民担任全国性或地方性工会的职员、雇员或理监事,除非得到人力资源部长的书面核准。这项法律实际上使劳工无法自己代表自己的权益,只能加入新加坡人领导的工会以寻求代表。

罗柏森说,“新加坡全国职工总会急于谴责中国籍巴士司机违法,却未能支持移民工反抗歧视的权利,新加坡是一个多国籍社会,也拥有多国籍的劳动人口,它的劳动和工会法规应该反映这个事实,终结国籍歧视。”

电邮新闻头条新闻就在您的每日新闻信里

下载法广应用程序跟踪国际时事

分享 :
页面未找到

您尝试访问的内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