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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坎村风波暂起诉两人 20人受党纪处分

中外关注的乌坎村征地风波余波未了,经专项工作小组逾四个月调查,决定对原村党委会、村委会的八名村干部追究党纪责任,包括将原村书记和原村委主任开除党籍。

乌坎村民2012年2月11日选举村委会资料照
乌坎村民2012年2月11日选举村委会资料照 Zhang Jianxing, weibo.s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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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处分陆丰市、东海镇十二名干部,其中两人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且不排除原村书记日后可能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当局没收106.77万元(人民币,下同,折合12.8万欧元)违纪所得,当中半数上缴北京中央。

 

广东省陆丰市乌坎事件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工作小组23日向二百多名村民和干部通报,原村干部涉及非法转让土地、侵占村集体财产、受贿、收受红包、违规买私家车、违规操作村民委员会选举等违纪问题。陆丰市纪委监察局宣布,开除原村书记薛昌、村主任陈舜意的党籍,分别收缴违纪所得18.9万元和8.6万元;原村委会出纳邹钗「留党察看」一年,没收12.86万元,并对其他五名原村委干部作出党纪处分。当局共计没收违纪收入106.77万元,其中,退回乌坎村46.3万元,退回乌坎港公司3万元,上缴国家财政57.47万元。

另外,陆丰市交通局有挪用国债资金,东海镇国土资源所、土地交易中心、社保局及农村信用合作者分别有违规办理手续和收受贿赂的问题,十二名干部为此接受党政纪处分,另有二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调查组表示,会继续调查事件,如发现薛昌、陈舜意等人有违法行为,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乌坎村征地风波剑拔弩张之际,广东省放弃镇压手段,改为在去年12月19日成立专项小组调查事件,期间,乌坎村重新选出村书记和村委会,继续为土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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