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主要内容
中国

中国劳工观察指责中国电子业工作条件恶劣

总部设在香港的“中国劳工观察”组织12日公布调查报告,指出中国生产名牌电子产品的企业工作条件恶劣,工人们经常被迫大量的超时加班,很不人道。这是该组织对10家在中国的知名跨国电子生产集团调查后得出的结论。

广东富士康厂址。
广东富士康厂址。 网络
广告

“中国劳工观察”组织在今天(7月12日)公布的报告中,指出:在中国生产电脑和其它电子产品的一些工厂,尤其在戴尔、IBM、微软、苹果、惠普、诺基亚、飞利普和爱立信这些跨国公司的工厂里,“工人们在正常劳动时间所挣的工资都不能养活自己,被迫大量的超时加班”。

报告说:在其中9家企业中,“工人们每个月加班的时间都在36小时至160小时,以上提到的厂家没有一家严格遵守中国劳工法的规定”。“中国劳工观察”指出:按照中国劳动法的规定,每人每月加班的时间不能超过36小时。

据指出,在这些企业工作的工人劳动时间每日平均在10至14小时之间,而且,随着季节变化以及根据订货需求劳动时间随时都可能会改变。报告称:“在繁忙季节,工人们加班时间严重超时,经常干到干不动为止”。

从2010年10月到2011年6月,“中国劳工观察”同在这些企业工作的408名工人进行了调查谈话。为了能够顺利调查,“中国劳工观察”的成员在被招工后进入了其中三家工厂。

“中国劳工观察”的报告说,“在调查过的10家电子企业中劳动强度都十分大”。报告举出惠普的一个流水装配线作为例子:“工人们连续站10个小时,而且必须按照要求每三秒钟重复一遍同样的动作”。

“中国劳工观察”特别去了深圳的台湾企业富士康做了调查。这家企业在中国深圳的分厂在2010年春天时发生了一系列的工人自杀事件。根据“中国劳工观察”的说法,“在富康的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并不比前面提到的厂家更糟”。

“中国劳工观察”在报告中总结说:“那些拥有国际大名牌的企业和中国生产厂商拼命减少购买成本,并尽最大可能压低生产成本。结果,工人们的安全和福利就被完全牺牲了。
 

电邮新闻头条新闻就在您的每日新闻信里

下载法广应用程序跟踪国际时事

分享 :
页面未找到

您尝试访问的内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