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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稀土

中国出台稀土“国22条”:整合稀土资源、建立战略储备

中国政府主导下稀土资源的整合再有重大举措。5月19日,中国国务院发布了22条的《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系统提出未来几年中稀土行业资源整合、进出口转变与战略储备的诸多措施。

中国内蒙古地下稀土矿占全国稀土总蕴藏量95 %,占世界稀土1/3。
中国内蒙古地下稀土矿占全国稀土总蕴藏量95 %,占世界稀土1/3。 (照片: Lei Yang/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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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业内人士所称的稀土“国22条”提出,稀土是不可再生的战略资源,将用1-2年时间,基本形成以大型企业为主导的稀土行业格局,“坚持控制总量和优化存量,加快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

目前,中国北方轻稀土资源已大部分向包钢稀土集中,南方的离子型稀土依然散乱。官方的《意见》提出的目标是,1-2年后,南方离子型稀土行业排名前三位的企业集团产业集中度,将达到80%以上。

目前,南方离子型稀土资源主要集中在江西赣州,据财经报纸《21世纪经济报道》所述,今年江西赣州的稀土采矿证,将在目前46张的基础上继续缩减至4张,在资源集中后,将成立一家稀土矿业集团。北方地区,轻稀土进一步朝包钢稀土专营的方向整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将推动包钢稀土在今年实现稀土专营。

稀土分离冶炼方面,央企五矿集团的产能占据80%的南方市场,五矿的龙头地位基本确定。剩下的2-3家龙头企业,将从中铝、中色、广晟有色、厦门钨业、江西铜业等几家企业中角逐,具体取决于这些企业获取资源、发展加工技术的速度。

稀土冶炼分离总量也将受到严控。《意见》称,“十二五”期间,除国家批准的兼并重组、优化布局项目外,停止核准新建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禁止现有稀土冶炼分离项目扩大生产规模。

中国政府对稀土的出口控制也更加严格。“稀土22条”首次将稀土金属、氧化物、盐类和稀土铁合金等稀土初级产品出口,纳入稀土出口配额管制范围内;同时,稀土资源税将再度大幅提高。

中国稀土学会秘书长林东鲁称,中国政府不会在短时间内大幅减少出口配额,但可通过提高税费来增加稀土在国内的价值,“相比直接减少出口配额,提高资源税可以避免国际贸易纠纷。”

官方的这份《意见》,还首次明确要求建立稀土战略储备体系。

《21世纪经济报道》称,稀土战略储备的主体为国家和单个企业,储备方式为实物和矿山并存。除了实物储备,封存一部分稀土矿山也被纳入储备计划。

根据《意见》,今后原则上继续暂停受理新的稀土勘查、开采登记申请,并禁止现有开采矿山扩大产能。包头、赣州的部分矿区,以及广西、广东、四川等地新探明的稀土矿区,将被列入国家储备的资源地封存起来,中央财政将对实施资源、产品储备的地区和企业给予补贴。

由于目前国际市场上90%左右的稀土由中国出口,这一措施,势必对整个国际稀土市场,日本产生重大影响。最大的稀土进口国日本正在试图重新打开中国稀土出口的高层磋商窗口,并与中国稀土供应商洽谈稀土的长期供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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