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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因欺诈顾客遭重罚引起传媒热议

春节临近,再有法资家乐福超级市场被指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湖北武汉洪山店被罚五十万元人民币(下同),成为三天内第十间家乐福超市被罚,令该公司为此被罚款共五百万元(折合约二十七万六千欧元)。官方新华社更报道罚款太轻和质疑家乐福改善的决心,传媒则议论纷纷。

曼谷一家家乐福超市(2011年1月22日)
曼谷一家家乐福超市(2011年1月22日)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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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拥有182家超市的家乐福,近日被指有超市出现低标价招徕顾客、高价格结算,以及模糊标价的情况,违反价格法规定,除最早被开罚单的上海和云南昆明共五家店外,陆续被开罚单的有湖南长沙芙蓉店、贺龙体育馆店、韶山南路店、吉林长春新民店和湖北武汉洪山店,一共十家。

随着新店名的公布,新华社记者一月三十一日重返上海被开罚单的店,指家乐福态度诚恳,对罚款没有异议,并声言严格做好价格整治工作。但顾客深深质疑:「50万元罚款对财大气粗的家乐福来说,根本不算什么!」消费者王永华更表示:「眼下这阵风一过,它会不会又瞒天过海?」

《南方都市报》网民对报道回应不一,有网民不满地说:「店大欺客」;但亦有名为湖南人的网民指当局是落井下石:「公务员早先不作为,现在又来趁火打劫!当然家乐福这种行为是应该摒弃并该罚的,但消费品市场就是特别的乱,每个超市都应该好好查一查,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消费者协会亦指出,2010年共接获33720宗有关价格的投诉,占投诉排名第四位,而价格欺诈并非家乐福的偶然事件,事实上,这在连锁大型超市普遍存在,呼吁市民小心。

多家传媒更探究为何一间守规矩的跨国企业来到中国便变坏,其中,《经济参考报》归咎于中国的法治基础薄弱,指一些外企很能「入乡随俗」,懂得要在中国立足,只需和政府部门搞好关系,法规制度和消费者权益似乎都可弃之不顾,而一些犯规企业的所谓道歉并非因为尊重法律,而是出于政府部门的威慑。

亦有传媒指,祸根之一是家乐福店多以致管理分散,而回扣是中国市场的潜规则,于是商业贿赂乘虚而入,于是假冒伪劣产品频频进入商场。更多传媒报道认为,问题缘于处罚过轻。

《商业周刊》则分析称,中国有近一亿五千万人每日生活消费不足一美元,为了抑制通胀,政府在春节前拿家乐福开刀,杀一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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