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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生活

CNUDM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国际海洋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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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领导人习近平即将于10月2日至8日出访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并前往印尼巴厘岛参加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众所周知,习近平本次出访的这两个东南亚国家与中方存在海洋利益冲突。就此,本次《法律生活》综合法国外交部官方网站(www.diplomatie.gouv.fr)中的法文资料,介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CNUDM)与国际海洋法法庭(TIDM)。

Jean Pierre COT: juge français du Tribunal International du Droit de la Mer
Jean Pierre COT: juge français du Tribunal International du Droit de la Mer TI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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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了包括对海洋、深海以及海底的资源利用在内的、一切有关海洋空间的整体法律框架。法国于1996年4月11日成为全球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第87位缔约方。欧盟则在1998年4月1日成为《公约》第124位缔约方。截至2013年9月20日,全球已有166个国家和实体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名列第166位的最新缔约方是刚刚在今年8月7日批准《公约》的尼日尔(Niger)。

回顾历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82年12月10日在加勒比海岛国牙买加(Jamaïque)的蒙特哥湾开放签署,斐济(Fidji)是全球唯一在开放签署当天就批准《公约》的缔约方。十二年后的1994年11月16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正式开始实施。北京于1996年6月7日批准《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92位缔约方。台北则没有签署这一《公约》。

环视与中方可能潜存海洋利益争端的周边邻国,在北京之前,马尼拉于1984年5月8日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菲律宾是全球第11位批准这一《公约》的缔约方。印度尼西亚于1986年2月3日成为第26位缔约方。越南于1994年7月25日成为第63位缔约方。继北京之后,东京于1996年6月20日批准《公约》,日本成为第94位缔约方。同年10月14日和11月5日,马来西亚和文莱先后成为第107位和第108位缔约方,而美国则至今没有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遵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Shunji Yanai)6月21日,就菲律宾启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南中国海争端程序,任命了仲裁法庭庭长。

现年76岁的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自2005年10月1日起担任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并于2011年10月1日出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柳井俊二本届庭长任期为三年,至2014年9月30日。

法国外交部官网上一篇没有作者署名的法语网文指出,遵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六在德国汉堡设立的国际海洋法法庭,由21名法官组成。这21个法官席位由批准《公约》的缔约国以不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的。当选法官不仅必须具备客观和正直的最高声望,而且还必须属于海洋法领域公认的专家。2011年调整后的法官席位地理分配为:非洲国家组五席、亚洲国家组五席、拉美和加勒比海国家组四席、东欧国家组三席、西欧和其他国家组三席,还有一席由非洲国家组、亚洲国家组、西欧和其他国家组通过选举产生。

在国际海洋法法庭21个现任法官席位中,法兰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分别享有一席之地。刚刚在7月7日年满58岁中国籍法官高之国,于2008年1月30日担任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一职,高之国法官于2011年10月1日连任这一职务。

即将在10月23日迎来76周岁生日的法国籍法官让-皮埃尔•柯(Jean Pierre COT),1966年以全校第一的优异成绩从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他曾在1981年出任当时法国政府中负责合作与发展事务的部长级代表。让-皮埃尔•柯自2002年10月1日开始出任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并在2011年10月1日连任这一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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