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主要内容
北京

北京机场爆炸案被告称无意中引爆炸弹

北京首都机场7月引爆炸药案今(17日)早开审,躺在担架床上到法庭作供的被告冀中星表示,他不是故意引爆自制的炸弹,只因当日机场民警到达后,他恐怕民警会抢走手中的炸弹,于是换手,谁知拉着引线而发生爆炸,属过失行为,现已感到后悔。

冀中星由医院送到法院接受审
冀中星由医院送到法院接受审
广告

爆炸案在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审,根据法院微博资料,被告冀中星因身体原因,由法警用移动担架病床推入法庭,并有医护人员陪同。审判长更允许冀中星坐着说话,并告知对方,若感身体不适,无法坚持庭审,可以随时举手示意。

山东访民冀中星代表律师刘晓原指出,会以非故意过失替被告抗辩,事件亦没有造成他人严重伤亡,希望当局不要追究刑事责任。刘早前接受传媒访问时透露,冀中星只是想到机场派发传单,以引起更多人关注他的遭遇。

据冀中星家人表示,冀中星2005年在东莞驾驶摩托三轮拉客时,与新塘村治安队队员发生冲突,被殴打至脊椎骨折,下肢瘫痪,多次上访伸寃,均不得要领,遂于今年7月20日到首都机场伸诉。冀中星的哥哥冀中吉在庭外哭诉,请求彻查弟弟在东莞致残一事。

上月底,新华社报道,冀中星出事时接载的乘客龚明照已致函东莞市警方,证明冀中星是被新塘村治安队队员殴打致残。而刘晓原亦已从广东省方面得知,冀中星一案的复查结论已在本月12日寄出,希望能在开庭前收到有关文件。

由于事件沙及访民有寃无路诉而犯案,今早开庭时,朝阳法院门外据称有数百名访民在场声援和表达自已的寃情,警方须动员一、二百人维持秩序。

根据中国《刑法》第114条,冀中星如果被裁定有罪,将面临最高十年有期徒刑。

事发7月20日,冀中星携带自制爆炸装置,在北京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到达大厅B出口外,引爆装置,造成自己重伤及一名民警轻伤。事发后,现场秩序混乱,国际旅客到达出口通道须紧急关闭。

电邮新闻头条新闻就在您的每日新闻信里

下载法广应用程序跟踪国际时事

分享 :
页面未找到

您尝试访问的内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