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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特首普选方案传北京或接受可经筛选的公民提名

香港东方日报15日根据该报宣称是权威人士的消息报导,在目前众多的特首普选方案中,由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提出的公民推荐方案,是北京认为唯一有讨论空间的方案。但由于这个方案本质上仍需经过提名委员会的筛选,即所谓顾全提委会的权威,而提委会又是个北京方便控制的小圈子,相信香港泛民主派难以全盘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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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根据消息人士报导,继驻港中联办主任张晓明日前驳斥学民思潮和真普选联盟提出的公民提名方案有违基本法之后,副主任黄兰发14日亦在一次演说中形容公民提名是基本法之外搞的“另一套”,是“A货”。

《基本法》第45条明确规定,特首选举最终应达至“由一个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7年的决定,进一步说明提委会可参照《基本法》附件一有关特首选举委员会的现行规定组成,提委会须按照民主程序提名产生若干名特首候选人,然后由香港全体合资格选民产生普选特首人选。

报导指,按照上述基本法的规定以及人大的决定,即将展开的新一轮政改谘询,理应集中讨论提委会的具体组成、何谓“按民主程序提名”、以及最后以什么方法让全港选民一人一票拣选经提委会提名的候选人。

东方的报导指,在目前众多的方案中,北京认为陈弘毅的建议是唯一有讨论空间者。根据陈弘毅的建议,任何人在取得一定数目选民支持后,即可成为特首普选的“申请人”,再由提委会在多名“申请人”中,投票选出若干名正式特首普选候选人。这个方案获得北京重视的理由之一,就是可以顾全提委会的权威性,其权力可避免受到公民提名所架空。

这个方案的本质是特首参选人可经一个变相的公民提名选出为“申请人”,但可否正式成为候选人,则需要经过提委会的投票决定,因此本质上仍含有被泛民主派所唾弃的筛选制度,预料难以为泛民主派所能接受。

除了学民思潮以及真普选联盟的公民提名方案之外,建制派则倾向于将目前提委会人数按照原定比例扩大,增加少许民主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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