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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港府检控记者失败上诉又遭驳回法官斥为“吹毛求疵”

香港一名摄影记者去年初在香港政府总部采访时与保安员发生争执而遭检控袭击罪名,裁判官后来认定事件因该摄影记者成启聪自卫而起,裁定无罪,但代表港府的律政司不服裁决,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法官13日驳回律政司的申请,维持原判,并斥责香港政府“吹毛求疵”。 

香港壹传媒记者示威声援摄影记者成启聪 网络截自苹果日报2012年12月图 DR
香港壹传媒记者示威声援摄影记者成启聪 网络截自苹果日报2012年12月图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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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官司纠缠了1年多的苹果日报摄影记者成启聪表示,政府将不会轻易放弃打压新闻采访,“这次失败,政府会用另外的方法打压你,我们日后的采访只会越来越艰苦”。这些日子因为官司的压力,成启聪几乎每天要靠安眠药才能入睡。成启聪并不排除政府对他穷追猛打,实与苹果日报经常批评政府有关。

上诉被驳回的律政司似乎仍未甘心,发言人表示,正详细研究判词,以决定应采取的跟进行动。据香港的法律,如果律政司仍然不服,可以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

律政司之前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的理据,是因为原审的判官杜浩成只考虑到无关宏旨的议题,却忽略了相关证供,在没有证供基础下自行作出推论,等同臆测,处理手法刚愎,裁断有悖常情。

但高院法官潘敏琦对此说法不以为然。她在判词中指出,律政司力指裁判官错误理解本案事实,但她认为原审裁判官评定身为控方证人的保安员说法有夸大其辞之嫌,是已考虑整体证供,并非断章取义,亦无任何“有悖常情”之处。

潘法官认为律政司的批评,等于否定裁判官杜浩成就事实作最终裁断的权力,更是对事实裁断作出没完没了的争拗。法官又指出,她本人也看过事发时拍下的录影片段,认为裁判官并非在缺乏基本事实基础下作出有利成启聪的臆测,而是倚赖录影片段,推断成或因保衞自己免受冲力撞击而有所动作,故此成刻意袭击保安的说法,并非唯一合理推论。

潘法官在驳回律政司的上诉时指出,律政司对裁判官的批评是“矫枉过正、吹毛求疵”,最终裁定维持成启聪普通袭击罪名不成立的裁决,律政司须负责控辩双方于原审的讼费。

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表示,律政司就无罪裁决提出上诉,情况并不常见。假若争拗涉及法律观点,例如原审法官出错,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诉无可厚非。但根据判词,原讼庭已表明争议涉及事实的裁断,拒绝接纳律政司的说法。张指案件不涉及重大利益,相信聆讯应该到此为止,律政司难以继续上诉。

具资深大律师资格的立法会议员汤家骅指,如律政司要再上诉,现时只有直上终审法院,且须证明案件涉及广泛重要性、严重的原则性问题、或者案件性质特殊,故认为律政司获准再上诉的机会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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