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 
发表日期 2012年 2月 10日 - 更新日期 2012年 2月 10日

新闻出版总署称未发现央视记者在达芬奇事件中索取或收受钱物

新闻出版总署称未发现央视记者在达芬奇事件中索取或收受钱物
新闻出版总署称未发现央视记者在达芬奇事件中索取或收受钱物

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2012年1月初,财新传媒《新世纪周刊》发表《达芬奇案中案》,揭露中央电视台知名栏目《每周质量报道》去年7月份对达芬奇家居揭露性报道背后,存在敲诈和报道不实等问题,引起媒体圈震撼。今天(2月10日),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今天在其网站上发布消息,声称经过所谓“联合调查组”的核查,称根据现有调查证据,中央电视台的报道内容“基本属实”。对新闻出版署的这一结论,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徐泓在微薄上评论说,“鉴定报道,总署越位。”


 

虽然财新传媒公布了大量达芬奇公司提供的央视记者李文学协同中间人对达芬奇公司进行敲诈的谈话录音,但新闻出版署调查组今天的结论仍说,根据现有调查证据,调查组“尚未发现李文学索取或收受钱物。”

此前,2011年7月10日、7月17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微博)》栏目先后播出报道《达芬奇“密码”》、《达芬奇“密码”2》,引起对假进口家具的广泛质疑。

时隔四个月,达芬奇家居举报央视报道虚假,并称数名中间人涉嫌敲诈勒索和诈骗。达芬奇“造假门”戏剧性地转变成记者“造假门”。

根据财新传媒的调查,除该报道存在多处问题外,“事件中有几个关键角色:媒体、媒体从业者、企业、公关公司和掮客。它们形成了一条生物链,共同分食畸形“舆论监督”衍生出的利益,并把遏制舆论监督设做最终目标。“

涉案方之一的传媒中国网 (北京赫立传媒广告公司)从达芬奇家居拿下一单价值300万元的“公关生意”,合同赫然以“淡化和化解媒体的舆论监督”为使命;其操作则在与“核心媒体沟通”项下,公然列入“央视广告部主要人士与相关栏目组核心人士”;在费用项,也专门提及甲方可能“支付给媒体广告费和媒体相关人员公关费”。

实际操作中,这一公关行为在300万元明码标价之外,还以“央视李老师”之名直接索要100万元。而陆续公布的录音显示,央视记者李文学除了通过中介赤裸裸地索要钱财外,甚至向达芬奇公司大股东提出,将达芬奇杭州分店转入其名下。

这些细节都被录音,并陆续通过财新网公布,引起公众,尤其是新闻业界对中央电视台新闻操守的广泛质疑。

《每周质量报告》本是作为中央级传媒巨头的央视少数几个在业界享有声誉的调查类栏目,经此一役,在中国大陆新闻业界,几乎信誉扫地。

据新闻出版署调查组称,央视该报道“基本属实”,原因是,调查组认为,达芬奇公司销售的部分家具存在质量不合格等问题;部分产品原产地为中国,并非100%原装进口;卡布丽缇牌家具雕花部分系树脂材料,而非采用意大利特有的木材“白杨荆棘根”。

对财新传媒调查所得的央视记者敲诈的证据,新闻出版署调查组称,据现有调查证据,调查组尚未发现李文学索取或收受钱物。

达芬奇公司举报的100万元“公关”费用打入其聘请的公关公司股东个人账号,后转回该公关公司帐上。该公关项目负责人(应为传媒中国网负责人崔斌)表示,此钱款系公关公司的公关服务费,“与李文学无关”。

有趣的是,传媒中国网 (北京赫立传媒广告公司)的负责人,原《京华时报》总经理崔斌在事发之后被该报低调解聘。
新闻出版署称,该报道仅存在“个别采访对象的身份未经核实、结论不够严谨等问题”,且《每周质量报告》的记者李文学“不是持证的新闻记者,违规独立从事新闻采访”。

对财新网公布的多段央视记者李文学的敲诈录音,调查组认定是,记者李文学,在“节目播出后多次私下会见达芬奇公司负责人”,是需要“认真吸取教训”的违规行为。

对新闻出版署的这一结论,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徐泓在微薄上评论说,“鉴定报道,总署越位。”,有网友则说,“达芬奇不是已经报警被敲诈勒索了嘛。若警方已受理,该有警方调查、公布。若已起诉则由由法院决定受理与否。新闻出版署此举很越位。”

 

关键词 中国 - 媒体
查阅评论 (1)

新闻出版总署的副台长就是刚刚从央视调过去的,哈哈,你认为新

新闻出版总署的副台长就是刚刚从央视调过去的,哈哈,你认为新闻出版总署能是什么好鸟吗?他们都是一家子。

发表新评论
此内容将保密,不会被其他人看见。
To prevent automated spam submissions leave this field empty.
CAPTCHA
回答以下问题,以便验证您的邮件不是垃圾邮件。
Image CAPTCHA
抄写图片中显示的字符(不留空格)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