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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中国公益律师黄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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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广东从业的公益律师黄雪涛女士应邀到巴黎,进行短暂访问。借此机缘,本台有幸采访到黄雪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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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I : 很高兴,有机会在法国采访您,请问您是第一次来巴黎吗?

黄雪涛:“不是,这是我第二次来。几年前曾来过。”

RFI : 您这次来巴黎属于公务还是私人访问?

黄雪涛:“我是来参加一个公益法律的研究计划,巴黎是其中一站,同时也是为了访问私人朋友。所以,这是公事私事兼有。”

RFI : 您刚刚提到的这次公益法律活动,是否与中国有关?

黄雪涛:“有关。这次是由美国和布达佩斯的一个机构共同资助两位法律工作者,和俄罗斯、非洲以及南亚的一些律师一起参加。来自中国的两位法律工作者包括属于民间的我,和另一位来自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来到欧洲,我们主要是参观很多的法律机构、NGO(非政府组织)以及各种维护权利的反歧视、反种族歧视以及律师做Pro-bono(无偿法律援助项目)方面的一些机构,还有参观国际法庭、英国律师协会,以及做各种各样的访问,等等。这个计划也是为了培养我们的这种公益法律工作者的能力,希望我们能够回到国内有更好的能力去为中国的公益法律做努力。”

RFI : 您在中国是一名公益律师,维护公益的律师。请问,您在中国的职业活动空间大吗?

黄雪涛:“这是一个相对而言的问题。跟其它一些国家比较的话。中国的律师从事公益活动,他的空间、条件和成熟程度都有非常不足的一面。但是,如果根据中国自己的历史来比较,那是一个飞快的进步。中国的公益法律发展很快。因为,中国律师历史很短,以前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概念,也没有这样的空间。现在看来,虽然阻力很多,自然条件不是很好,而且自身能力也还不是非常充分,但是,这个发展是非常快的。”

RFI : 您刚刚提到中国的公益法律,具体是什么呢?

黄雪涛:“比如说,跟公共利益有关的一些法律工作和行为;比如说,一名律师参加一些有关立法的活动;以及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服务,以及为一些NGO非政府组织提供法律服务。这样带来一些公共利益方面改变的法律工作类型。”

RFI : 请问从事维护公益活动的律师,是否能被称之为维权律师呢?

黄雪涛:“维权律师有很大的类型,也是公益律师。公益律师在中国的背景下,也被称之为维权律师。但是,我认为这两者也是有区别的。维权律师是一个很奇怪的名称。现在在中国也被标签化了。所以说,我个人目前对维权律师的界定还不清楚。但这是一种通俗的用法。两者之间,是否属于等同,这连我自己也不是特别清楚。”

RFI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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